中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6/25 浏览次数:1388
市各有关单位,火炬开发区财政局,翠亨新区财政分局、各镇街财政分局:
2023年度全国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s://kzp.mof.gov.cn)公布。为做好考后资格复核等相关工作,广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函〔2023〕13号),现予以转发,请按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山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0日
附件下载:1、中财会函[2023]7号 中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2、考生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