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镇街财政分局,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会计师事务所:
为促进我市会计事业的发展,抓住当前国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优势,推动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山市会计学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中山市会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
充分发挥在中山工作的会计专家的专业优势,推进全市会计改革和会计人才培养,提升全市会计行业管理水平,为我市会计执业质量检查、日常监管、继续教育、财税课题研究、专业咨询论证等会计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提升会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强的政策把握能力和创新意识;
(二)热爱会计事业,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含港澳台居民),在职在岗且身体健康;省级以上知名专家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四)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等院校会计院系教师,具有5年以上科研教学工作经验及讲师以上职称(或经济类、管理类专业博士以上学位)的专家学者;
2.市直主管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分管领导、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主管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2)具有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审计工作5年以上。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
1.个人申请。符合入库条件且有意向的有关人员提出申请,填写《中山市会计专家库专家申请推荐表》(格式见附件,电子版从“中山市财政局政务网(http://czj.zs.gov.cn)”或“中山市财会之家(http://www.zsskjxh.org.cn)”网下载),在申报期内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经验、专业水平证明材料的原件(原件在审核后即退还)及复印件报送至中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或中山市会计学会。联系电话:88818072,88815513。
2.单位推荐。由申请人单位审核把关,在《中山市会计专家库专家申请推荐表》中指定位置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材料报送至中山市财政局(会计科),同时提交《中山市会计专家库专家申请推荐表》,电子文本发送至zssczjkjk@163.com,联系电话:88266145。
公司、社会组织和个人申报资料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市会计学会统一报送至市财政局。
(二)考察
市财政局联合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会计学会统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核查,对符合入库条件者作为候选人,按程序考察公示后无异议的纳入中山市会计专家库管理。对入库专家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会计学会联合颁发中山市会计专家库成员聘书正式聘用,聘期3年,称职者可以续聘。获得聘书成员名单在“中山市财政局政务网”和“中山市财会之家”网站公布。
四、申报时间
本次专家入库申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11月30日。
五、专家库专家的工作任务
专家库专家的职责为参与全市会计行业发展,为会计管理实践和会计理论研究提供决策支持,主要任务:
(一)承担市财政局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会计学会组织的会计研究课题;
(二)作为各部门组织的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师资力量;
(三)参加会计管理法规、会计准则、制度的宣传、指导及研讨、意见反馈;
(四)推荐担任全市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评委;
(五)参加会计研讨、学术交流;
(六)承担会计管理、咨询任务,为政府经济活动提供决策咨询、评审、审计、财务会计管理等服务。
六、专家的工作方式
根据专家特长和开展活动的性质,采用授权、委托、召集、招标、抽调等方式组织专家开展工作。
七、专家库专家的权利义务
(一)享有的权利
1.参加市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会计学会组织的会计工作会议或相关活动,并就会议议题或活动主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会计法规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与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向市财政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3.优先免费取得会计改革、会计管理、法规制度等有关资料;
4.申报的会计科研课题优先立项;
5.承担专家库的相关工作,可按照有关规定取得适当报酬。
(二)应履行的义务
1.按要求参加市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会计学会组织的工作会议及相关活动;
2.按时完成市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会计学会布置的相关工作任务;
3.对市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会计学会提出咨询的问题发表意见并及时反馈;
4.积极关注国家的各项会计改革,主动对完善会计政策及加强会计管理提出建议;
5.遵守工作纪律,保守秘密。
(三)禁止事项
不得以中山市会计专家库专家的名义从事损害市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会计学会权益和会计行业声誉及公共利益的活动。
八、专家库专家的管理
(一)动态申报。为方便优秀会计人才加入中山市会计专家库,对专家入库实行动态申报制度。凡符合入库条件的人员可随时向市财政局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会计学会申报。
(二)日常管理。由市财政局监督指导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会计学会联合成立会计专家库管理工作办公室,共同负责专家库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建立和保管有关专家档案资料,组织开展各项专家服务项目,及时更新专家库名单和信息发布。
(三)专家的使用。原则上采取因工作内容随机抽取或定向指定的方式选取专家。被抽取或指定的专家应按时参与行业专家服务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当提前向专家库管理工作办公室请假。
(四)记录考核。专家完成专家库相关工作情况,及有关各方对专家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意见,需核实后记录在册,作为考核专家是否继续担任的依据。
(四) 退出机制。专家库建立后,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退出专家库的几种情形:
1、不再符合专家入库任职条件的;
2、未履行相关工作责任或工作不力的;
3、累计三次不能按照专家库管理工作办公室要求参加专家服务工作的;
4、因个人原因提出自愿退出并出具书面申请的;
5、不适合担任专家的其他情况。
附件:中山市会计行业专家库专家申请推荐表
中山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