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开展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年”活动,培育新时期中山注册会计师精神,根据省注协有关《转发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职业精神”提炼活动的通知 》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实际,特在行业内开展一次“注册会计师职业精神”表述语提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3年7月18日—8月18日。
二、征集范围
全市会计师事务所、全行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各会计师事务所至少上报3条表述语。
三、作品要求
主题明确、对仗工整、语言精炼、意义深刻,既能充分反映注册会计师行业特色,又能彰显行业形象;字数一般控制在16字以内,并附送表述语的文字说明。。
四、奖励设置
为鼓励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征文活动,我市对获得中注协及省注协奖励的人士,将再按等额追加奖励,并通报表扬。
五、有关说明
1、提炼语请填写《中山市注册会计师职业精神参赛作品登记表》并于8月18日前上报市注协。
2、作品须为原创,文责自负,不得一稿多投。中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拥有征集作品的使用权。
联系电话:0760-88818072
电子邮箱:gdzsicpa@cicpa.org.cn
中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7月19日